为了鼓励教师搞好教学工作,确立教学工作在学院的中心地位,经学院教职工认真讨论,特制定工商管理学院评选教学奖的暂行办法。
一、评选教学奖的条件
1、凡我院在编的正式教师都可以参加评选。
2、参选的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工作量,且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必须占40%以上。
3、业绩考核以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为基础,学生评教占60%,同行评教占40%,学生评教目前以教务处组织的网上评教结果为依据,如教务处取消网上评教,由本院办公室组织学生评教。
4、参选人员在本参选年度中,如有一次旷课、旷会现象和出现教学事故,均取消参评资格。
二、评选教学奖的程序
1、评选教学奖的名额参照年终评优的数量,占本院教师的15%来核定,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,目前我院有53位教师,可评出8人,一等奖1人、二等奖2人、三等奖5人,以后随教师数的增减而增减。
2、各教研室按一定比例推出候选人。
3、教研室主任介绍本教研室所推候选人基本情况。
4、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教,院工会、办公室分发、回收、统计测评票。
5、召开学院领导、各教研室主任、工会主席参加的评教领导小组会议,汇总各方面情况,确定教学奖个人名单。
6、由办公室起草会议决定,于下次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宣布评选结果。
7、目前奖金总额暂定为1万元,一等奖两千元、二等奖1千5百元、三等奖1千元。
8、此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每一自然年度评选一次,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。